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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房东故意拒收租能否撤销合同
房东故意拒收租金,不是租赁合同撤销的情形,所以不能撤销合同。而承租人可以通过提存解除出租人故意不收租金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条 【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二、承租人迟延付租金并提出解约,怎么处理最好
承租人拖延交租,后单方解约的,出租人可以如下处理,尽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追回损失:
1、扣留押金,用来抵扣房租。
现阶段,租房都是要交押金,数额往往是两三个月的租金,其目的是为了当房屋及房屋财物出现损毁时,能用押金予以抵扣赔偿。因此,通常情况下,押金是不能用来抵扣房租的,但是当承租人拖延交租,甚至单方解约的,出租人可以用押金来抵租。
2、出租人催告承租人交租,其在合理时间内仍未交租的,可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应该按照约定交租,否则就是违约,出租人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要其赔偿租金等损失及违约金。
同时按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履行催付租金及解约程序,一是为了不留法律风险,并保留好追责证据,二是这有可能会敦促承租人付款。
3、当承租人最终仍是不付款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因故拖延租金,甚至单方解约的,只要出租人阐明厉害关系,多数人都会协商处理解决问题的,但也有些人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是耍赖或干脆玩消失。这时,要是租金损失少或者押金已经足够抵扣租金的,房东往往会息事宁人算了,要是租金损失大且押金少,又联系不上承租人的,就应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故意不收取租金,不是撤销合同的情形,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出租人故意不收取租金,承租人可以提存租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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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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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不影响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但需要转让合同有可撤销的情形,并且在合同撤销权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公司转让协议,如果出现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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